近日,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我区将从即日起启动《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的三简化措施,使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不再繁琐。简化办理流程之后,凡是符合初育条件的夫妻,只需到居住地或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申领,就能领取《生育服务证》,不再需要任何证明。在领取《生育服务证》后,相关机构也不再实行审批。 据了解,在办理“三证”过程中,需要核实婚育情况的,由工作人员向相关地区请求协查。协查地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回复受理地,不再由申请人自己跑路办理相关证明。
据区人口和计生局介绍,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原因或实际困难无法亲自领取、申办计划生育证件的,可委托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