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全区专项治理“微腐败”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会议深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微腐败”治理的最新部署要求,通报并剖析部分典型案例,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思想防线,不断巩固和发展成华“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以“微腐败”治理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区委书记刘光强作重要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鸿,区政协主席李榕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赵钢主持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鲜明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市委也决定在全市各区(市)县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要求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反腐倡廉纳入“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中。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治理“微腐败”的坚定性,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专项治理“微腐败”是“讲政治”的坚决行动、“赢民心”的重大举措、“尽责任”的具体表现,确保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努力以“微腐败”治理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的台阶。
会议强调,“微腐败”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要聚焦靶向、找准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增强治理“微腐败”的针对性。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教育在先,筑牢思想防线。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党员干部要做到拒腐蚀、永不沾,首先要把好思想“总开关”。各单位要注重抓典型,对一些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社会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发现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强化教育提醒,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查违纪行为。“微腐败”治理要落到实处,关键要在专项治理五个阶段、尤其是“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这两个关键环节,紧盯问题深挖细查,形成强大纪律震慑。要紧盯问题不放松,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要严查快结不放纵,聚焦一批“微腐败”重点问题线索,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区纪委和区委巡察组要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工作存在懒政懈怠、敷衍塞责、虚假承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以问责消除“微腐败”工作中的死角和空白问题。
三要坚持源头治理,织密制度笼子。要加强制度设计,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从源头上压缩基层权力暗箱操作空间,明确权责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消除“微腐败”滋生土壤;要健全“微腐败”治理承诺、奖惩等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激励、鞭策等作用。要加强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制度权威,严格督促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绝不能让制度成为“稻草人”。
会议强调,专项治理“微腐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坚决打赢治理“微腐败”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增强治理“微腐败”的实效性。一要坚持主体带动,压实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主动落实好“微腐败”治理主体责任,推动区委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当好“主人翁”、不做“局外人”;各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相关“微腐败”问题的发现、整改、监督和检查。二要坚持多方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全区上下要习惯在“聚光灯”“放大镜”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加快完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区纪委、区委巡察办、街道纪工委、部门纪检组等机构和部门的监督功能,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微权力”任性、滥用和腐败。三要坚持舆论推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台、网等宣传阵地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报道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形成“微腐败”治理“人人关注、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治理“微腐败”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全区上下要以久久为功的韧劲、真抓敢管的实招,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的成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我区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成华勇当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成华良好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区委常委谯文成、刘蓉、曹晓琼、郑天南、蔡达林、杨世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在职区级干部、区长助理等出席会议。 文/叶茂 图片/胡斌 责任编辑: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