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强主持
9月6日,区政府召开第93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光强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胜,区委常委、副区长曹晓琼,副区长付超、蔡达林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立、区政协副主席刘中林应邀到会,区相关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然事件应对法》;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建设局《关于报请审议<成华区支持项目加快建设的实施意见(审议稿)>的请示》、《关于红星路、成洛路立面整治工程有关事项的请示》、区统筹局《关于新鸿南二巷污水管网病害治理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等。 会议指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一项内容庞杂、情况多变,涉及各方面利益又需要各方面参与,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在法律上对这项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应对法的制订实施,确定了我国应急管理的基本制度,为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应急意识,时刻紧绷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这根弦,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要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和组织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要因地制宜,多形式地广泛开展应急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危机意识和防范能力,让广大辖区群众知晓在应急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主动参与和配合应急管理,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街道要强化协调联动,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在抓好应急日常工作的同时,突出信息报送、预案编制与演练、现场处置等重点工作,努力做到信息报送“快、全、准”,预案编制“流程规范、等级量化、切实管用、便于操作”,现场处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