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华区残疾人“自强助学金”政策与以前相比有哪些方面的调整?
答:一是扩大了资助覆盖范围;二是提高了高中以上学生资助标准;三是增加了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受助对象的一次性奖励。
二、享受自强助学金的人员范围?
答:户籍在成华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其他认定为低收入的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
三、自强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一)对正在接受学前教育(包括学前康复机构学生)和正在小学(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受助对象,每年给予500元补助;
(二)对正在初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受助对象,每年给予1000元补助;
(三)对正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受助对象,每年给予1500元补助;
(四)对参加全国高等教育学校考试并被录取的大学专科受助对象,每年给予2000元补助;
(五)对参加全国高等教育学校考试并被录取的大学本科受助对象,每年给予2500元补助;
(六)对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受助对象,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七)对参加考试并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受助对象,每年给予3500元补助;
(八)对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受助对象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
(九)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学习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受助对象,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当年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中专毕业1200元,大学专科毕业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2000元;
(十)对参加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的专科生,每年给予1500元补助、本科生每年给予2000元补助,资助年限为两年,取得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分别给予12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残疾学生如何申请自强助学金?
答:残疾学生申请分为两类:
(一)在成华区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教育学段至高中学段残疾学生。
1. 由就读学校通知受助人本人或监护人提交户口簿、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由学校将申请材料报区教育局核实;
3. 区教育局核实后,统一将申请材料报区残联核查;
4. 区残联核查后,划拨资金到区教育局;
5. 区教育局发放助学金。
(二) 其他残疾学生。
1.受助人本人或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申请表,并向社区提交当年学校缴费凭证(或在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将受助对象基本情况在社区公示3日;
3. 公示完毕后,由社区统一将申请材料报街道核实;
4. 街道核实后,统一将申请材料报区残联核查;
5. 区残联核查后,划拨资金到街道办事处;
6. 各街道办事处发放助学金。
五、低保及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如何申请自强助学金?
答:(一)残疾人本人或委托人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子女当年学校缴费凭证(或在读证明)、户口簿、本人(委托人)及子女身份证、残疾证、当年低保证明或贫困证明、关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将受助对象基本情况在社区公示3日;
(三)公示完毕后,由社区统一将申请材料报街道核实;
(四)街道核实后,统一将申请材料报区残联核查;
(五)区残联核查后,划拨资金到街道办事处;
(六)各街道办事处发放助学金。
六、自强助学金在什么时间申请?
答:自强助学金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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