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经济困难无力委托代理律师,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当地残联申请法律救助,其程序如下:
(一)残疾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请法律救助,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法律救助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残疾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残疾证;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2、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明材料。
3、经济困难证明即低保证明或由县级民政部门或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据的生活困难证明。
(三)当事人向残联提出申请后,由残联指派律师对案子进行分析,提出初审意见,对有胜诉把握的案子,给予法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