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急救助对象
贫困残疾人
(二)紧急救助条件
突然遭遇重、特大疾病或天灾人祸,在其它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了救助后,还不能度过难关的。
(三)申请程序
1、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残联申请。
2、报省残联维权处审批。
3、救助金由省残联拨至市残联后,按审批额度全额发放给被救助人。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2、住院证明材料和医药费发票复印件。
3、 发生天灾人祸的,需要当地残联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4、其它部门参与救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逐级上报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