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区残联党总支部组织机关党支部、助残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了“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专题大讨论。
会上,党总支书记组织大家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行了学习。随后,全体党员针对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主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发言,在合格党员具体标准方面基本达成共识:一是要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是要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争做各行各业的领头羊。三是要具有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四是要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五是要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公共精神。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大讨论,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党员同志们对标优秀找差距、对标合格找不足,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了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