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府青街道的一名残疾人刘崇德在家中不慎自己摔倒受伤,随后立即被家人送进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医住院,保险公司庚及为其办理理赔,理赔款11662.92元。这是我区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生效三年以来的第110笔理赔,也是今年的第13笔理赔。刘崇德及家属领到保险理赔款后,家属亲自到区残联送锦旗,称赞我区残联为残疾人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太有用了,大大减轻了残疾人因意外人身伤害而造成的经济负担,多了一份安心的保障。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残疾人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地发展,我区《成都市成华区购买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经2018年6月区政府常务会议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1月开始实施,连续三年为全区残疾人购买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认真做好残疾人保险回访调查工作、后期跟踪和相关数据分析。
2021年,区残联将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保险条款,增强残疾人家庭抵御大病和意外伤害的能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为广大残疾群众又撑起一把“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