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孝军,区委副书记刘航,副区长曹志对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工作进行了检查。区相关部门、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张孝军一行前往东风路18号附1号和万年路17号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点位,实地察看了核发牌证工作推进情况。 张孝军指出,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工作,既利于交管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为居民群众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道路环境,又能确保电动自行车车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张孝军要求,要强化宣传保障,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以及社区宣传栏等各类平台,加大对已经实施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广泛调动无牌电动自行车车主上牌的积极性。要相互配合,确保高效高质量完成。在工作中,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社区要多方用力、联动推进,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尽最大程度方便市民办理。 据了解,1月1日是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工作的第一天。其中,我区有29个点位为无牌电动自行车办理牌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