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张孝军主持
1月19日,区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长张孝军主持,副区长张胜、曹晓琼、付超、蔡达林、沈翔出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立、区政协副主席张兴栋应邀到会,区级相关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贯彻落实了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了新《环境保护法》亮点解析;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法制办《关于报请审议<成华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审议稿)>的请示》,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走基层,送温暖”新春慰问活动有关事项的请示》、《关于报请审议<成华区关于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稿)>的请示》等。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迫切。《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和贯彻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环境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对区域发展的重要性,要加强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新《环境保护法》精神实质;要广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让环境保护成为企业和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健全机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据了解,新《环境保护法》于去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除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外,还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大了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法治渠道和保障,严格的法律条款被认为是我国环保领域法律的一大进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